各学院、机关处室、直属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计划,经2018年12月10日第18次董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制定公司2019年“国家法定节假日”及寒暑假放假时间安排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
1.元 旦: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,按12月31日(星期一)课程计划执行。
2.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3.劳动节:5月1日放假。
4.端午节:6月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5.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6.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,按10月4日(星期五)、10月7日(星期一)的课程计划执行。
二、寒暑假放假安排
(一)寒假安排:
1.2019年1月21日(星期一)员工开始放寒假,1月24日(星期四)教职工开始放寒假。
2.教职工2月21日(星期四)上班,员工2月24日(星期日)报到注册,2月25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(二)暑假安排:
1.2019年7月8日(星期一)员工开始放暑假,7月11日(星期四) 教职工开始放暑假。
2.教职工8月22日(星期四)上班,员工8月25日(星期日)报到注册,8月26 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2019级新生报到时间,经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另行通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每逢放假前,请有关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及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特别对组织员工利用假日外出实习、实践等活动加强管理和强化安全教育,切实落实安全责任,确保师生安全。
2.2019年全年放假时间安排若临时调整,另行通知。
董事长办公室
2018年12月11日